苏州己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物理法清洗整形200升包装桶18万只(含8000只吨桶)、破碎清洗200升及200升以下铁桶4800吨、塑料桶4000吨新建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废水废气部分)
作者:苏州己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2月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苏州己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物理法清洗整形200升包装桶18万只(含8000只吨桶)、破碎清洗200升及200升以下铁桶4800吨、塑料桶4000吨新建项目(第一阶段)已于1月30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己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物理法清洗整形200升包装桶18万只(含8000只吨桶)、破碎清洗200升及200升以下铁桶4800吨、塑料桶4000吨新建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2998万元,环保投资:198万元;
建设内容:物理法清洗整形200升包装桶18万只(含8000只吨桶)、破碎清洗200升及200升以下铁桶4800吨、塑料桶4000吨;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36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该项目原供热方式为蒸汽加热,在实际建设中由于供热蒸汽管道暂未接通,现改为电加热,电属于清洁能源,此环节减少了蒸汽冷凝水的清下水排放。
原环评中,此次验收部分的工序未提及损坏包装桶倒残,实际运营过程中发现破损包装桶中仍存在少量残液,倒残工序及倒残区域与其它两个工序相同,可以借助其它两个工序的倒残区进行倒残,本次验收对倒残区同时进行验收监测。
本项目环评批复中规定不得回收处理含重金属的包装桶,此处含重金属包装桶所指的范围为含铅、汞、铬、镉、砷五类重金属的包装桶。
三: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己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创盛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是2017年12月21日-22日。
(1)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现状调研结果表明,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所测因子中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及PM10的日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二甲基甲酰胺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3的标准值。因此,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研结果显示,纳污河道京杭运河水质较好,各断面水质指标中pH、COD、氨氮、总磷、苯系物监测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的要求;SS监测浓度能够满足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1994)Ⅳ类标准。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附近地下水各监测点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Ⅳ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土壤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二级标准及《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中A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总体来讲,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经过工程分析,确定了生产过程中的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针对污染物产生状况提出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有效削减了排污量,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地方有关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功能现状。
①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经过治理后排放浓度均远低于排放限值,在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污染物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小于10%)远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污染物对环境空气敏感区及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影响很小,项目建成运营后不降低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级别。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②本项目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各用水工序,不外排;区域集中供汽间接加热产生的蒸汽冷凝水为清下水,一部分用作生产用水的补充水,一部分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多余部分直接从清下水排口排放;职工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浒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总量在浒东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对外环境水体影响很小。
因此,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基本可维持现状,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公示期:2018年2月2日到2018年5月3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己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旭涛
联系方式:0512-66072662